昆明市公安局4月28日发出通告,昆明市暂停犬类交易,犬只全部拴养或圈养。违反规定者,犬只一律没收。在这项《关于预防非典型肺炎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通告》里,昆明市明文规定,昆明市暂停犬类交易,严禁携犬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严禁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携犬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