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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和生活在某种意义上是以一种此高彼低的形态出现的。在艺术拔升生活的同时,它自己顺带着也站在了某个遥不可及的地方。又因为它的价值是仁者见仁的缘故,接受的不确定性让它有种难以识破的面目。许多伪装的东西打着一个这样的幌子就出现了。
中国画研究院研究员陈履生先生最近出了一本书——《以“艺术”的名义》(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它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出现的极端的“行为艺术”和人体彩绘,进行了具有学理性的批评,不仅揭示了它的祖源,还指出了它的社会危害。而这个话题,已经远远超越了纯艺术的范畴,像钻牛肚子、吃死婴、烙印等极端的“行为艺术”和人体彩绘因其吓人的视觉效果和心理效果而具有某种社会意义。
下面是本报记者李葳和本书作者陈履生先生关于此问题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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