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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各大医院均无“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假药出售,市民大可放心
●专家提醒,邮购药品应通过正规医院,处方药则必须有医师处方签
●为防止网站骗人广告,患者可上国家药监局网站(http://www.sda.gov.cn)了解详细情况
假药近日再酿惨剧,据披露,湖南省株洲市两名呼吸道疾病患者因服用一种叫“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的药物后病情加重而死亡,另有数十名服用该药的患者出现不适。据查,该药多为患者通过邮购买来的假药。记者昨(3.10)日从深圳各大医院了解到,由于国家明确禁止非“准”字号药品进入医院药房,这种药品不可能出现在我市医院,患者大可放心在医院拿药。但有关部门提醒市民,由于相关法律尚未完善,邮购药物一定要格外慎重。
相关规定没有批号不得出售
记者从市人民医院药学部临床药学研究室了解到,药物在获得国家批号前,要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临床药理基地进行临床实验,实验程序有严格标准,对不良反应要进行收集。如果没有批号就进入流通领域,根据《药品管理法》应属于假药的范畴。有些药物虽然有国家批号,但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或超标以及变质的话,就属于劣药。
有关人士表示,药品的批发零售要经过有关部门许可,获得合法的经营权。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卖出药品,不管所卖的是好药还是假药。药监局一直在严查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售药渠道,有许多所谓的代理点都是非法的,患者如果通过这类途径买药,就可能买到假药。骗子手法伪造批号诱骗患者
市药监局法规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邮寄药品是一些不法分子“打擦边球”常用的一种方法,他们利用邮寄这种一般商品的销售方式而行非法销售药品之实。这类不法分子进行诈骗时,一般会以研究所、专科医院等名义伪造批准文号、专利号,大量制造假药,打着治疗某某病的幌子,以发商业信函、刊登广告等形式进行宣传,利用邮政寄递渠道来诱骗患者。
目前,市药监局尚未接到相关的投诉,但已加强了与邮局的联系,及时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的假劣药品相关情况传达到邮政部门,对确有证据证明邮寄假劣药品的,邮政部门可不予收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邮政部门在接受邮寄药品时,可请顾客出示药品销售部门开具的发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收寄。专家提醒邮购药品千万小心
这名工作人员强调说,邮购买药应通过正规的医院来进行,是处方药则必须有医师开具的处方签,如果无任何凭据,单是邮购买药,就是违法行为。同时,在管理此类非法邮购买药的过程中,涉及到假广告的问题,单靠药监局来处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工商局和邮电局的配合,共同行动。
据了解,很多医药网站上,也有此类的假劣药广告。根据规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要经过国家药监局的审核。2002年5月,就有中华医药商务网等25家网站被查处,在2001年1月和2002年9月,国家先后公布了总共47家可以从事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过审核的网站。市民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http://www.sda.gov.cn)及时了解医药相关信息和法规,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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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喘”假药可以致命
市人民医院药学部专家告诉记者,从假药“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看,里面含有的“强的松”是激素类药,可治疗支气管痉挛、水肿等,服用后短时间内效果可能非常显著,但如果长时期使用会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影响人体正常激素分泌。停用后可能导致哮喘的并发症——肺水肿、呼吸道感染等病情加重,所以不能突然停用,而应该慢慢减量下去。茶碱是预防和治疗哮喘的常用药,但它的治疗剂量和中毒剂量接近,患者使用后医生要对其进行血液浓度监测,如每毫升血液里茶碱浓度要控制在7—20微克,这样才可能保持较好的治疗效果。少了药效不佳,多了导致中毒。如过了20微克患者会心跳加速,服用量控制不得当甚至可以致人死命。
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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