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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两只小狗嬉戏,狗的主人大打出手,又是报案又是疗伤,最后竟然闹上法庭。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此作出判决。 去年10月的一天下午,70多岁的老张牵着自家的小狗在广州白云区景泰街附近散步,迎面过来了林女士,手里也牵着一条小狗。两只小狗碰了面,玩闹起来。张某认为林女士的狗冲过来咬了他的狗,他便“用脚跺了几下地板”,想把小狗吓走;林女士认为两只狗本来玩得好好的,是老张故意要虐待她的小狗。双方于是开始厮打起来,经过街坊劝说才停下手。老张当天就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之后,又先后到一家医院门诊治疗7次,花去医疗费1031.88元。一个月后,老张又到广州法医学会做鉴定,鉴定结果为轻微伤。老张把林女士告上法庭。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认为,根据医院的诊治情况及法医鉴定,林女士应承担过错责任,赔偿老张医疗费、法医鉴定费、交通费共1290.88元。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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