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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汤中有独特配料
消协:就餐前若没有明示就必须允许顾客将汤料打包带走
消费者:“我花钱买了水煮鱼为什么不能把汤带走?”
2003年2月22日,一位满腹疑惑的消费者给本报打来热线说。
家住北三环的苏女士到位于和平西桥附近的渔阳村饭庄就餐,吃完饭后她想用自家的容器将剩下的水煮鱼全部带走,却遭到餐厅服务员的制止。苏女士追问缘由,服务员解释说这是餐厅的规定,不只他们一家,其他的饭店均有同样的规定。莫名其妙的苏女士拨通了本报热线,她说:“难道我没有花汤钱吗?他们回收的汤究竟做什么用呢?如果重复利用那多不卫生!”
带着疑问,记者走访了该餐厅。餐厅的王经理回答说:“这的确是我们餐厅的规定。近年来北京盛行吃水煮鱼,因此众商家的竞争十分激烈。而在水煮鱼的油和汤中溶入了很多本餐厅的独特配料,为了避免竞争对手偷偷研制,所以我们不能让顾客带走汤料。”
随后,记者又暗访了五家餐厅,得到的说法基本一致。随机采访就餐的顾客,都表示让人难以理解。对商家的解释,都认为过于牵强、疑点颇多。一位姓罗的小姐认为,照此说,所谓“独特配方”是否经过食品检验部门的批准、是否对所有消费者都有益、是否会对部分消费者身体不利还很难说。大多数消费者表示,究竟是保密还是回收再利用,很难证实,“以后还是少吃水煮鱼吧。”一位于先生表示。
记者就商家的“解释”咨询了消协的工作人员,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就餐前商家没有明示,就必须允许顾客将汤料打包带走,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残羹·美食·地沟油 发表我的观点>>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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