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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9.22),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对味精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被抽查的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江苏、四川、辽宁等省市27家企业生产的33种产品,合格3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达到了97%。在本次抽查中,江苏天香集团有限公司今年1月24日生产的“香雪”牌400g袋装香雪味精(加鲜)中谷氨酸钠含量只有65.6%,达不到标准要求的≥80%。其原因是谷氨酸钠和食盐配制成味精时,搅拌不均匀,出厂把关不严。 专家提醒,儿童不宜食用大量味精,成人也不要长时间、习惯性食用大量味精,因为摄入10克味精就相当于摄入3.14克食盐。味精在高温时会分解成有害物质,使用时要避免高温加工。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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