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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的人提起野猪就“嘬牙花子”。因为每年因野生动物肇事给老百姓带来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其中一大半是它造成的;换一句话说,野象有时还为它背了“黑锅”。 保护野生动物,本来指的是类似大象、黑熊、老虎等濒临灭亡的珍稀物种,可巧,野猪只因沾了“野生”的光儿,便也“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受保护领域,成为二级保护动物,享受起不被猎杀的待遇来了;只可惜它天生“贱民”,总不会维持自己的形象,很快就让人产生了灭它之心。 与野象不同,野猪对于人、畜及庄稼的毁灭性破坏,似乎不是为了填饱肚子,满足口腹之欲,而纯是为了发泄和祸害。它们见了庄稼吃庄稼,吃完后还故意把实在吃不下的部分,用长长的獠牙从地下连根拔起,让它不能继续生长。老百姓的茅厕、粮库,哪个发出一点味儿让它闻到了,它要不给你把墙角掏空,弄得房屋塌陷,它就不会走人。最可恶的是近年来它开始频频向人类发动攻击,造成了很大的人员伤害。不久前,版纳州某橡胶场的一名妇女,在割胶回来时突遇野猪,被它用长长的獠牙将面部撕了个粉碎…… 野象与人类争食,常靠的是运用智商与人类“斗法”(见本报1月6日本版),而野猪则不然,全靠的是成群结队地出没于老百姓的田间屋后,扫荡般地席卷一空;而且它们趁保护之机,大量繁殖,开创了一个又一个生育高峰。 面对野猪的肆无忌惮,版纳州的管理者们,已经开始研究对策,不能听任它们假保护之名,行祸害之实。最近他们正在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提交一份关于有计划地捕杀野猪,并利用它自身的“美味”,来寻求开发它的经济价值的报告。相信不用太久,野猪的“倒行逆施”,就会被合法遏止。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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