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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开始,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就是柳州市市区市民婚检的惟一定点医院。提及新的《婚姻登记管理办法(草案)》中将取消强制性婚检项目时,该院从事了19年婚检工作的朱潜贵主任说:“我个人的意见还不应该取消。” 朱医师介绍说,现在实行的婚检项目,这也是自1984年试行婚检制度以来,几经调整,于2002年7月卫生部出台《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中规定的,并且婚检工作也越来越细致、人性化。10多年来,婚检为新婚夫妇指导婚、育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将一些遗传病、传染病及早查出,减少了遗传疾病患儿的出生率,提高了人口质量。 该院院长林墨菊认为:由于目前中国人的普遍健康知识普及率不高,老百姓对许多遗传性疾病、传染性疾病不了解,如果取消强制性婚检、由双方自愿进行,许多真正有病的“准新人”可能会逃避检查或者不懂得去体检。更重要的是,如果新的《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出台,真的取消婚前医学检查,就会与我们现行的、同样是国务院颁布的《母婴保健法》,国务院同意下发实施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及2002年7月国家卫生部新出台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等相冲突。如果将现行的规定改为自愿,这一些法律及规范性文件中的要求又如何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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