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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2002年11月04日,家住成都石人小区的黎先生花2500元买的一只狗竟是病狗,狗贩子却坚持不退。而消协也以小狗是特殊“商品”,不属《消法》调解范围,因无法确定“质量”问题,故无法解决。黎先生只得聘请律师准备将该老板告上法庭。
据黎先生称,他10月3日在锦绣桥宠物市场花2500元购买了一条英国产白色纯种“约克夏”小狗。回家后,狗一直萎靡不振,他将其带到医院检查,发现小狗病了很久,且病情已恶化。
黎先生不得不一边给小狗治疗一边与狗贩子联系,希望退掉病狗。但狗贩子任某称狗生病与他无关,拒绝退狗。目前,黎先生为给狗治病已花掉近千元。
昨日,多次奔波无果的黎先生将此事投诉至消协,可由于小狗这种活生命体的特殊性,不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解范围,消协也无法解决。感到受欺骗的黎先生一怒之下聘请律师,准备诉诸法律。
成都守民律师事务所郑律师认为:小狗作为活体商品,具有相当的特殊性,黎先生只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小狗是有生命的,很难确定其卖出前是否具有“质量瑕疵”。但如果黎先生能够从专业的动物医院获得医生证明,证明小狗是在购买日期前就已患病,而黎先生也是按正常狗的价格购买的这只小狗,按照《民法》原理,狗贩子必须原款退还黎,且补给黎给狗看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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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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