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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坚决取缔“野味店”
2003-06-04 19:21 作者: 张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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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30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坚决取缔“野味店”。

  为保护生态环境,控制疫病传播,工商总局和林业局30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查禁违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工作。

  王众孚在会上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决禁止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凡是专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要限期关闭,或引导转营其他商品;对经营野生动物的合法经营户,要责令其暂停摆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同时,禁止饭店、餐馆等餐饮场所出售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原料的食品,对走私贩运,非法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对专门经营野生动物或企业名称中有“野味店”等字样的,要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擅自在店名或牌匾中使用“野味店”等字样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重予以处罚。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切实禁止野外猎捕行为,对有关养殖场所采取预防性控制措施,因科学研究等需要运输重点目标物种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为配合开展抗击非典型肺炎的斗争,有效防止疫病在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相互传染和蔓延,不久前,工商总局与林业局曾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野生动物猎捕、出售、收购、运输、进出口和驯养繁殖等环节,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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