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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8日,在武汉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的科科斗狗场经营了3个月之后,因效益不好悄然关门。40多只专门用做斗狗的“比特”犬,以3.5~5元/500克的价格被当作肉狗叫卖……
大多数国家明令禁止的斗狗斗鸡,在我国很多地方仍然被视为一种“娱乐项目”、“休闲文化”,其中多数都带有博彩性质。究其兴旺的根原,无外乎经济利益的驱使。携狗参赛的狗主均可得到报酬,实力强的狗主人参赛报酬高达几千元。而一场比赛下来,狗场主可获几万元赌资。
被用作打斗的狗,从小就被迫接受大量的体能和撕咬训练,体力不支的狗在训练中死亡,被“自然淘汰”;在斗狗场上,它们总是被咬得血肉横飞,致残送命;那些伤病交加无法参赛的狗,有的被主人当场杀死,有的无医无食地苟延残喘,处境悲惨。
上海■JACK:我国已经成为WTO的成员国,与国际接轨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而保护动物早已成为一种国际趋势,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为保护动物立了法,禁止伤害、虐待动物。我国即将修改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伤害、虐待实验动物。这是我国首次为动物福利立法,我为祖国不断走向文明感到高兴! 而斗狗这种以动物血腥撕咬来供人取乐的活动,显现出的是残酷、愚昧、低级,迎合了极少数人心理中阴暗的一面,遭到了群众和舆论的批评。这种于国家声誉、于国民素质教育都有害的事情,不知为什么能得到批准?
网友■无名:国外也有类似娱乐项目啊,难道他们就不残忍?太小题大做了吧?斗狗就是用来打架的,看到两只比特犬咬在一起,我就特别兴奋!
西安■刘先生:这种活动愚昧、丑恶、残忍,从心理学角度讲,对人们尤其是青少年的心理中潜在的阴暗面有诱导引发的作用,从提高国民素质看,会起到很大的负面影响。我不明白为什么当地政府能批准这样的经营项目?提高素质教育是国家的战略决策,希望当地政府立即禁止这种活动,从正面引导教育,开展文明健康的活动。也盼望国家尽快制定动物保护法。
青岛■呆呆:什么时候人们才能不再把嗜血当作娱乐! 斗狗实在是一种野蛮、残忍、原始的“休闲”!实在想象不出那些喜欢斗狗的人从惨叫、伤口、残肢和鲜血中体会到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快感!
重庆■董小姐:不是说要建设精神文明吗?连充斥暴力的图书和音像制品都被有关部门查抄,这种更直观更血腥的表演怎么能合法化?狗场开门,狗倒霉;狗场关门,还是狗倒霉!对那些缺乏商业道德的不良商人又有什么惩罚呢?
北京■小吴:国外很多研究显示,虐待动物的人大多会发展成暴力伤人的罪犯。在对暴力分子和连环凶杀案犯进行心理分析时发现,几乎所有案犯在青少年时期都有折磨动物的经历。观看血腥的撕咬,而且是现场表演,对人特别是人生观还不稳定的青少年的心灵会造成不良影响,张扬暴力之风,对一个社会是非常危险的。
狗场关了,关爱动物的人们拍手称快。而对于那些已无法创造利润的狗们,恐怕只是苟延数日,换个死法而已。动物的命运,总是掌握在我们人类手中。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该如何对待周遭的生命?“爱护动物,就是爱护我们自己!”这句话何时不再是一句口号呢?
来源:[宠物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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