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2004年3月29日讯 一大一小两只宠物狗在一起玩耍,玩着玩着动起嘴来。小狗不敌大狗,被咬伤致死。小狗的主人将大狗的主人告到法院,索要13000元的损失费和精神赔偿金。
据小狗的主人李某介绍,2003年11月8日晚8时许,李某带着自家的小型博美犬“哈利”,到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永金里小区内玩耍。这时,一只体型硕大的狗凑上前来。两只狗先是打闹,既而互相厮咬起来。身体弱小的“哈利”被咬得鲜血淋漓,不治身亡。事后李某才知道,大狗名叫
“大熊”,是刘某饲养的;“大熊”属于本市禁养的犬类,其主人也没有为它办理养犬登记证。李某遂告上法庭,要求刘某赔偿自己经济损失1万元、精神损失2000元以及办理养犬登记证费用1000元。
海淀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于下月初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