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通化市侯女士抱着自己的宠物京巴犬到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爱犬到某兽医院看病,因医生用药过度造成爱犬残疾。经该消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兽医院一次性赔偿侯女士500元钱。
据侯女士讲,该狗是3年前朋友送给她的,因其乖巧且通人性,很招人喜爱。3年来,侯女士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它。2月21日,侯女士发现爱犬患了螨虫病,肚皮上起了很多小疙瘩,于是便抱着爱犬到通化市某兽医院就诊,该院工作人员给它注射了驱虫清药物。回家后,爱犬出现抽搐、昏迷、大小便失禁等症状,第二天侯女士发现爱犬已耳聋、失明。侯女士立即找到该兽医院,可该院医生见到此症状后拒绝再为其诊治。无奈侯女士只好到别处为爱犬治病,至今未愈。
经通化市东昌区消费者协会调解,该兽医院承认了造成侯女士爱犬残疾后果的原因是医生用药过度所致,一次性赔偿侯女士50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