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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7月1日至今,北京市整顿超市散装食品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但包装卫生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临近春节,又到了商家销售的高峰期,希望商家在考虑到自己利益的同时,也将消费者的健康放到首要位置,让消费者在节庆之时,能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从2003年7月1日至今,北京市整顿超市散装食品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但包装卫生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临近春节,又到了商家销售的高峰期,希望商家在考虑到自己利益的同时,也将消费者的健康放到首要位置,让消费者在节庆之时,能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临近春节,很多地区都开展了“食品安全保障行动”,以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其实,早在2003年7月1日,北京市就已经对“散装食品”实行了严格的安全卫生包装要求,各大超市、市场出售的“散装食品”不允许再散乱无装。近日,记者来到了北京几家大型超市,对散装食品的规范销售情况进行了暗访。 速冻食品制造业是最近几年食品工业中发展最快的新兴行业,尤其是中国的传统食品———水饺,在速冻食品行业更是一个重要的品种。然而,记者在几家超市发现,散装速冻水饺没有任何遮挡的摆放在冰柜里,顾客可以随意地凑过去看、闻、摸、拿,而且,这些水饺的标签上只有品牌、馅料和价格,而对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却只字不提。记者询问售货小姐水饺的生产日期,售货小姐回答说:“散装水饺都没有生产日期。”“那保质期是多久呢?”记者又问,小姐顿了一下说:“起码也应该有半年吧?你们要是不放心,可以去买袋装的,那上面都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在另一家超市里,记者看到了两种速冻水饺,有生产日期的一种比没有的要贵一些,记者问售货小姐,“这种怎么没有生产日期呀?”小姐回答:“外包装上有。” 除了水饺,其他散装食品也多存在没有生产日期或标注不清的问题。在一家超市的散装食品区,记者看到盛放散装蜜饯的容器上倒是贴有标签,品种、价格也都标得很清楚,但生产日期一栏标注的却是2003年8月的,至今已好几个月了。营业员的答复是,标签是很早以前贴上的。 如果说生产日期的模糊是散装食品共同存在的问题,那么“散装”则是这类食品的另一大硬伤。在一些超市的熟食区,记者看到,各类卤肉、烤鸡、酱鸭等即食熟菜均“裸”放在柜台上,无任何遮盖。来来往往购物的消费者不时对柜台熟食用夹子翻动一下,或夹起来闻一闻;在紧邻熟菜区的面包蛋糕专卖区,也是同样情景。另外,大桶散装的果脯、话梅、松子、开心果等,也摆成一长溜暴露着放在那儿任消费者自选。不时有人抓一把干果瞧瞧,然后又撒回桶内。不到5分钟时间,记者注意到,已有多位消费者把瓜子、开心果等抓在手中捻来捻去,尽管有超市标明谢绝品尝,但还是有人嗑开一、两颗尝鲜。时值购物高峰期,人流量密集,每个人都抓一把,卫生状况实在不堪设想。 超市出售的许多熟食都标明保质期只有一天,也就是说,如果当天不能售完,那么第二天就过了保质期了。记者询问了几家超市的售货小姐,得到的答复都是:即做即卖,不售隔夜菜。而记者的一位曾在超市做过导购的朋友则向记者透露:“哪能不卖隔夜菜啊,那不赔死了?” 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一种食品要在市场上销售,必须严格地包装确保清洁卫生,还必须在包装上标明产品的用料成分及其含量,并打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一些超市里的散装食品根本没有生产日期,在超市里摆了多久也没人知道。他还透露,有的厂家既生产袋装食品,又生产散装食品,袋装的过期了,就倒出来当散装的去卖,消费者根本就不知情。 2003年12月18日卫生部出台了《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该条例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经营者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散装食品应与销售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的字样。禁止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散装食品,不得重新加工销售,应由经营者或制售者负责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 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说,这个管理规范出台的原因就是由于一些食品超市和自选商场目前在经营散装食品过程中存在许多二次污染的隐患,如在销售过程缺乏应有的防护措施、售出的散装食品缺乏可溯源性等。 超市销售散装食品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消费者自选,但“进口”卫生问题却被忽略了。据统计,67.1%的人都选择超市作为购物的首选场所,这些消费者都是看中超市环境好、买着放心、吃得安心。可是,超市散装食品,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让消费者真正吃得安心呢?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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