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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003-12-8)下午2时许,在石羊场双河5组的村道上,一年轻女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AN90××的墨绿色“英格尔”正在飞驰。突然,坐在副驾上的猎犬扬起爪子朝主人抓了过来,女司机一分神,汽车顿时失控,一头撞上站在路边的一位中年妇女。
据目击群众介绍,失控的“英格尔”将这名40多岁的村民当场“铲”起,冲了10多米远,女人才从引擎盖上滚落下来,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而肇事车也跟着侧翻在了旁边的一条小沟里,由于车身刚好与小沟“吻合”,“英格尔”卡在沟里动弹不得。
很快,正在附近巡逻的高新巡警大队石羊场中队民警李琦和宋震接警赶到现场。此时,年轻的女司机已经从车里爬了出来。看着面前的一幕,她惊魂未定地呆立一旁,而昏迷不醒的伤者马上被送到四川省肿瘤医院急救。
巡警蹲下身,朝车内望去,只见副驾位置上竟“坐”着一条同样惊魂未定的大狗。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肇事女司机正站在道路一边,她穿着黑色上装,样子很乖巧,但已经吓得面无血色。她告诉记者,当时坐在副驾上的狗狗不断往自己这边挤,自己只顾弄狗了,没想到就出了事情。她说,当时车上有3条狗。
昨日下午3时许,交警一分局事故大队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勘察。随后,一辆重量级吊车开来,将卡在小沟里的“英格尔”吊了出来。
据了解,肇事女司机今年才考到驾驶执照。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伤者仍在医院救治。
交警说法:影响行车就应罚
针对带宠物上车,让宠物坐副驾等行为,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据交警部门介绍,目前,在相关的道条和道法中,均没有明确规定“不准携带宠物上车”或者“不能让宠物坐在副驾位置”,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九章第八十一条中明确规定:“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都应受到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驾车时请让您的宝贝宠物远离驾驶座。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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