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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用山鹰比喻山区人,山区人吃苦耐劳,如山鹰一样强健、桀骜不驯,山里人将鹰、隼视为朋友,长久和平共处。然而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动,宁夏回族自治区一些山农大肆捕捉、贩卖猎隼、鹰等野生动物。
岁末年初,宁夏南部山区固原市下起了漫天大雪。大雪给栖居此地的鹰、猎隼、石鸡等野生动物带来了厄运———许多农民借机布下网套,大肆猎捕鹰、猎隼、石鸡。
2002年底的最后一个星期六,记者暗访了当地几个乡村。在原州区南河滩清水河桥头,路边栏杆上挂着20多只死野兔,一中年人肩上拴着一只鹰。记者与鹰主交谈,得知这鹰是他前几天才套下的,正在寻找买主,开价300元。
记者又向几位卖野免的农民打听,哪儿能买到石鸡。一位胖胖的农民从旁边台球案下拉出两只蛇皮袋子说,每只袋里有两公两母共4只石鸡,还有10多只野鸽子。他说不能公开卖,不还价。
记者问:“不让卖,你们为什么还卖?”答说:“我们有野生动物饲养证。”但说什么也不给我看:“你不买就算了!”
记者在彭阳县古城镇逢上集日,集市上人山人海。有20多位农民手上肩上有鹰,有的一人就有3只。面对记者的镜头,他们竟然把鹰聚拢来要求合影。他们说从没人来干预过。鹰主还说,后峡有人卖猎隼,不过,猎隼的价钱要1万元。
猎隼和鹰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石鸡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二级保护动物。猎隼生活在干旱半干旱地区,体型较小但飞得很高,飞行速度很快。猎隼被境外贩毒集团用于毒品走私。最近10年,不法分子将目光从中东转向我国新疆、甘肃、宁夏的猎隼身上,并已形成了国际走私贩卖网络。鹰曾是当地农民捕猎野免的工具。石鸡则因“肉味鲜嫩可口”而成为宾馆、饭店的美味。还处在贫困状态的农民便把捕捉它们当作致富的途经。一只羽毛纯白或纯黑的隼可卖得10万元以上。
由于巨额利润的驱动,许多农民和乡村干部弃农弃工专门捕捉隼。他们想方设法惊扰隼,让它们不敢落地觅食,然后用诱饵大面积布下罗网。饥肠辘辘的隼很容易落入圈套。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局公安处的王以瑞处长告诉记者,2002年10月,他们曾调查了固原市非法捕贩猎隼的情况。来自沙特、约旦、巴基斯坦等国的贩运者行动诡秘,很难获得直接证据。现在,宁夏猎隼的数量已减少很多。目前宁夏的许多农民不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那里还是一个保护野生动物的空白点。
来源:[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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