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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对于球球来说,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如何充分利用年轻的好时光,学习开心地玩乐。他除了有点胆小和害羞以外,论起嬉戏打闹来,是绝对的能手,一级的棒。如果要划分等级,在电脑界他得是IBM,在汽车界他得是保时捷,在手表界他得是伯爵、江诗丹顿。
球球刚进家门的时候,我几乎从不离开他,做不到分分钟跟着他,至少也都控制在视线之内,有一会儿看不见,我就开始追踪。害怕他由于无知,又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由于精力无限,又打翻了什么花瓶;由于好奇,又咬坏了哪张CD。就一个字:累。
在这段独自生活的时间里,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编织技巧得到长足的进步。从初级粗通、略知一二,发展到后来技艺精湛、炉火纯青,看一眼照片就能织出成品。一点不吹牛,才华横溢啊,简直就是出神入化。
我觉得,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能算是织毛衣了。从最初的计算尺寸、设计花样、选择颜色、确定搭配开始,就应该叫做创意了。我绝对是设计师一级的,而且还是大师级。
呸呸呸。没羞没臊。
在ELLE杂志上,我看见一件非常非常好看的毛衣,短款,本白色,式样有点象西班牙斗牛士的上衣,所有缀饰是用钩针编织完以后再缝上去的,精致华美的就像18世纪的欧洲宫廷礼服。
我立刻雄心勃勃,跃跃欲试,斗志昂扬。我要这件毛衣。
这件毛衣的精髓,在于紧实挺括、有版有型、有厚重感。而营造这种感觉,就得用细针织粗线。我计算了一下,买1斤8两毛线应该可以了。
我埋头苦干地把买来的毛线绕成团。就我一个人呀,18团啊,快累死我了。
直到我双眼发花,脖子僵硬,两臂酸痛,总算把18缕毛线,变成了18团毛球。我带着满足的困乏睡觉去了。
第二天将午,我睡到自然醒来。
“呦,球球呢”。很奇怪他不在我的枕边。
我从这屋溜达到那屋。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内心的狂野是无法用这几个字来表达的。
绿地毯上,18团毛线散落着,乱七八糟的,绕过椅子腿,绕过桌子腿,绕过沙发腿,绕过茶几腿,绕过书柜腿,绕过电视架子腿,绕过环绕音箱架子腿,地上的白毛线绕成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厚厚的大网。
而球球,正睡在网的中心,四仰八岔,酣意正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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