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地方把50多公斤青蛙集中在该市一家小公园内放生。把罚没的野生动物放归大自然,也应有所分析,不应简单处置,一放了之。而集中放生,会产生诸多问题:在一块地方、同一种野生动物数量过多、过度集中,食物来源会有问题;对一个区域而言,外来野生动物的突然进入会对该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野生动物应当放归原产地,使那里的生态得到维持。
如果不加区别,将所收缴的各种野生动物随意放归自然,尽管它们没有被人吃掉,但它们可能因不适应被放归的地理环境和生存环境,而非正常死亡。因此,处置野生动物要非常谨慎,要按种类放归到它们应去的适宜生存的地方,使之融入大自然的生态链中,才能实现有效的保护。